【实用】劳动合同汇总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又到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陆续奔波各种招聘会的的季节,不论是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还是大学毕业生等其他求职者成功进入了新单位,都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如何签订以及如何签好劳动合同,为以后劳动争议的发生减少隐患。重要的就是你能否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
劳动关系的存在一般来说是以劳动合同为标志。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签好劳动合同,将有利于劳动争议的预防。而要签好劳动合同,就需要熟悉《劳动法》等法律,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责。
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得在形式上完备。劳动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后,经过双方签字生效的。对于大学应届毕业生来说,他们首先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这每人一份的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的。就业协议是三方的一种合意,是签订劳动合同前特殊阶段的一种特殊协议,也具有劳动合同的相似性质。大学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后,便受到该协议的法律约束,不能够擅自毁约。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再次选择权,学生应该注意这点。而学生进入单位后还是要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远比就业协议宽泛具体。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学生进入单位进行工作后还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业协议将起到劳动合同的作用。
另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存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等现象。首先,劳动者应清楚知道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应尽量争取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次,劳动者还应该注意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因为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诸多的事项,内容的不完善很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第三,劳动者还应该着重注意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特殊时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还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有的用人单位经常借试用期之由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要提前通知即可;而用人单位虽也可如此,但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适合该职位。一般来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劳动者还应当事先问清用人单位工资具体构成,比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在合同中要着重写明工资标准,因为有的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可能与承诺的不一样。另外关于法定社会保险,一般来说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给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四种社会保险的。但也有的却为片面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给劳动者购买,这是也违法的,劳动者因为生计原因可暂时不要,但必须知道这是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最后,劳动者还应该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予以详细具体约定,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尤其应该注意。因为毕业生总是在求职的时候存在不满足的心态,遇到更好的就会把前面的单位给抛弃,因此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就业协议中约定很高的违约金以限制毕业生的毁约。所以大学毕业生不可轻易的违约,即使要解约,也该提前通知,以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产生赔偿责任。因为一旦不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单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学生赔偿单位的招聘费用。
对于属于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应该积极地予以争取。对于用人单位的无理要求,劳动者也要据理力争,坚决地予以反对,坚决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2合同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职务: 乙方: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合同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2.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4.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 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门,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 ……此处隐藏15848个字……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职
工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条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第五章职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条职工在合同期内享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接受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权利,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权利,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在聘任,升级,培训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十六条职工在合同期内,根据岗位劳动和贡献大小,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各种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统一规定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之日起,根据国家规定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按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由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二、职工在医疗期内应继续提交公司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
三、职工因故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而致伤,致残者,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负。
四、职工在医疗期内的待遇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职工违约的责任
第四十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由公司出资培训或申请奖学金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须缴纳培训费(每年递减20%)。
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向公司缴纳违约金。计算办法是:以合同终止日期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须缴纳1200元,本科生1000元,专科生800元,中专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条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行使劳动争议的调解职能。具体按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办理。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六条附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劳动合同 篇8实践中,有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劳动报酬却低很多,这样很不公平。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上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
有的用工单位是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一并交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自己的薪酬制度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无法做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
某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同样从事一线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仅为正式工的81.52%。在一些企业中,从事同样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工资与正式工工资最多要差一半。据对某矿区的调查,劳务派遣工在原煤一线生产人员中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大多已成为熟练工人和中坚力量,但他们的工资实际和全民工、合同工有明显的区别,突出表现在:基本标准工资低;看病要自费;没有病假、探亲假等。不论作表现如何,都不能评先进。没有疗养、休养的权利,也不能申请困难补助。
用工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员工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做到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
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我国刑法第39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注:
1、同工同酬作为一项分配原则也有相对性,即使相同岗位的劳动者之间也有资历、能力、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劳动报酬只要大体相同就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
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一工种已不再有农民工与正式工的差别,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同工同酬。
3、在微观经济学中,如果工作对于教育、培训、经验和责任感水平方面的要求都相似的话,即使工作的具体内容不一样,雇主也应该付给雇员们相同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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